官員的子弟與樂戶進行婚姻也會有嚴厲的懲罰,不管是官員本人還是官員子孫,迎娶樂戶的人都要受到杖刑六十,并被逼與其失婚,并且發配到邊地等待續用。
明代不僅僅用各種限制來降低樂戶的地位,如果樂戶犯了罪,對樂戶的懲罰也要比其他人更重。
如果樂戶與良民爭吵斗毆,不管是不是樂戶的責任,樂戶都要受到加倍的懲罰,并且,普通人犯罪,在法律上是可以交納錢財來抵罪,而樂戶是不可以的。
甚至說,樂戶只是在王府出入,或者是容留將軍居住這樣的小事,都會被以發配邊地充軍的重刑處罰。
同時,樂戶也沒有參加科舉和進入學堂的資格。
史料記載,晉王有一個十分喜愛的樂工,想要將他送入學堂上學,而當時新任的山西提學(明代學官的一種)在到任之后便立刻將他除名,并且和晉王說:「我寧可學校里少一個學生,也不愿意學校受到污染。」
由上面的各種史料可見,樂戶在當時受到了嚴重的歧視,還不僅如此,受到歧視的不僅僅是樂戶本身,管理樂戶的官員也會受到歧視。
首先是教坊的官員如果遇到其他官員,是不可以行拱揖之禮的。
武宗時期,有幾位官員精通音律,武宗想要將教坊司的官職賜給他們,卻被這幾位官員拒絕了,這足可見教坊司官職在官員心目中的普遍地位。
根據上文的內容,樂戶的法律地位和社會地位在當時是很低的,但他們的經濟情況,實際上要比普通百姓要好一些。
在王府和兩京(北京和南京)的樂戶,衣食住行都由官府來提供。而地方上的樂戶,在為官府、官員、商人、顯貴、百姓等提供服務后,也都可以獲得報酬。
在《金瓶梅》、《紅樓夢》等古典文學作品中,也有給樂戶大量賞賜的情節出現。
雖然樂戶在當時被認為是最底層的賤民,但事實上,樂戶階層在歷史上有過巨大的貢獻。
首先在音樂方面,很多名妓對音樂都有過卓越的才能和貢獻,比如馬湘蘭、尹春等人。
除了音樂,這些名妓大多在書法、繪畫等藝術上都有著很高的造詣。
除此之外,在晚明時期,很多秦淮江南的名妓都與當時的文人名士有所交游,這些樂戶藝人也在這一過程中增長見識,對時政有了自己的看法,具備敏銳的洞察力和強烈的政治熱情。其中很多樂戶名妓,都具有著不卑不亢的民族氣節。
比如晚明名妓李香君,她的意中人被陷害而逃亡,李香君也被當時的權貴逼婚。而李香君面對權勢誓死不從,并且痛斥幾名權貴腐敗驕奢的生活作風,指出對方是大明腐朽破敗的罪魁禍首,不惜以頭撞地,血濺桃花扇。
但後來李香君的意中人投降了清廷,而剛烈不屈的李香君自然不會看得起這位軟骨頭的情人,于是撕毀了作為二人定情信物的桃花扇,終身不再與他相見。
另一位讓人敬佩的樂戶名流便是大名鼎鼎的「柳如是。」
柳如是生于浙江嘉興,幼年時因家中貧困,被父母賣到了青樓。
之后她被一位年過花甲的高官看中,迎娶為妾,但很快又因為對方正室的醋意而被趕出家門,重新淪為歌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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