引言:
在電影《繡春刀》中,主人公沈煉在故事中最大的動力,便是要把教坊司中的一個女孩贖出來。
而明代的教坊司中的女性,其實屬于一個更大的群體——樂戶。
在明朝,最早的一批樂戶的來源是前朝元代蒙古族統治者的遺民。
朱元璋確立了對全國的統治之后,將國內部分蒙古族都編入樂籍作為懲罰。這意味著他們要終日為將他們打敗的勝利者歌舞,對于習慣了在草原上隨風而舞的蒙古人而言,這是莫大的侮辱。
除了這些蒙古人以外,因各種原因入樂籍的漢人百姓也是主要的組成部分。
入籍的百姓也大多是走投無路而被迫入籍,有的是因為貧窮,而將自己或者被自己的丈夫、父母等人賣入樂籍;有的是在戰爭中被軍隊擄掠,亂兵會將他們賣入樂籍以換取錢財。
除了自下而上的買賣,官府也會主動從民間購買大量的人口進入樂籍。
除此之外,樂戶中還有一些特殊的的來源。
其中一個很特殊的來源是朱棣在成功登上皇位后,將前朝時對建文帝給予堅定支持的大臣們,在靖難之役中給他造成巨大阻礙的人,比如鐵弦、齊泰等人,他們的家屬全都沒入樂籍。
另外一個特殊的來源是民間成名的和妓女,這些人也有可能進入樂籍,不過這一種來源的數量很少,屬于較為稀少的一種情況。
在明代,有專門的政府機構來對樂籍進行管理,而這一機構便是很多人都在影視作品中看到過的「教坊司」
教坊司內共有十二名主事的官員,內部職權明晰,架構完備,是一套非常成熟的體制框架。
但需要注意的是,在元代時,教坊司中級別最高的官員的品級可至三品,可在明代,最高也不過九品。
由此可見,明代官府對于教坊司的態度是很差的。
教坊司的主要職能除了為宮廷提供歌舞表演,便是將地方上的樂戶藝人召入宮廷。
因為皇宮內有固定的禮儀,對歌舞活動也有規定,所以在地方上的樂人入宮前,教坊司要對他們進行訓練,教授給他們宮廷內的禮儀,排演舞樂,規范曲調。
在明代時,樂戶不論是法律地位還是社會地位,都是十分低下的。
首先在法律上,對于樂戶的生活的各方各面都做了嚴格的限制。
為了凸顯樂戶的賤民身份,在服飾上,明代的法律要求樂戶必須佩戴綠巾,以此作為賤民的象征。
并且,樂籍還不被允許穿華麗的衣服,即便是在路上行走時,樂籍也只可以走道路的兩旁,不能道路的中間。
而在婚姻嫁娶上,明代的法律規定樂籍只能互相結婚,不能與本階層以外的人通婚。
如果宗室迎娶了樂戶,本人將會被削去職位和爵位,所娶的女子逐出宗族,其所生的兒女也不會被家族承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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